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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重磅首发!全电发票时代来临!专业全面解读

2021-12-01


昨天广东、上海、内蒙古税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标志着自今日(2021年12月1日)起,全电发票时代大幕正式拉开!



点击下面链接阅读原文(三个地区官方公告、官方解读内容基本一致,择一阅读即可):

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2.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公告2021年第10号)

4.官方解读

本次试点工作自今日(12月1日)开始,在广州市、佛山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后扩展到全省)、上海市、呼和浩特市(后逐步扩展到全自治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同时从两个大方向全面升级变革,完全颠覆以往电子发票的软件服务体系:

全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全新发票管理方式

建议小伙伴们仔细阅读官方公告和官方解读,同时笔者尝试从企业财务工作者的角度进行更细层面的解读,帮助大家更深层次的了解和理解本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内容。

一、全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 全电发票平台是全新的,首次采用全国统一的云原生SAAS平台,可支撑全国亿万企业在线同时开具电票,完全脱离现有的税控专用设备(税盘、税务Ukey将会被逐步替代)。对纳税人零设备限制,但有网络要求,未来是否会针对特定场景拓展离线开票的方式目前不明确,但联网开票大势所趋。


广东省全电发票平台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上海市全电发票平台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内蒙古全电发票平台

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


2. 全电发票平台仅需实名验证,零门槛更便捷。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介质),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审核),无需领用全电发票(无申领),新增纳税人可以“开业即开票”。


3. 全电发票平台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动态授信额度”,废除了税局传统的发票数量票种核定机制。

纳税人一个自然月有总的开票金额额度上限(不含税),注意这是纳税人开具所有增值税发票的额度,包含纸质增值税发票、电子增值税发票、全电发票在内共用。

开票金额额度上限是动态调整的,税局的依据是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纳税人在税局的评分将会对开票造成实际影响,进而影响到经营业务,这是金税四期对纳税人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额度不够,纳税人可以申请调整。


4. 全电发票平台给纳税人建立了税务数字账户,可以自动归集发票数据,纳税人可以查询、下载、打印。这是官方建立企业票夹,开具的、收取的全电发票都存在这个企业票夹里,不必担心电票丢失、找不到等问题。中大型企业要考虑如何把官方企业票夹和自己的业务、财务、报销等系统关联、对接,以提高工作效率。小微企业直接免费使用即可,方便可靠。税务数字账户目前看仅仅是全电发票信息,未来企业的税务报表、纳税申报、特殊事项等内容都有可能在这里体现。


5.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全电发票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这里的交付是将自己开具的电子发票源文件给到受票方,具体“给”的方式有三种: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直接选择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发送,电票从账户直接到账户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输入受票方的邮件地址,邮件传递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选择要交付的电票生成二维码下载地址,将二维码给到受票方

小微企业用上述方法可以满足需求,中大型企业则要考虑批量、自动交付发票,可能需要服务商对接相关环节。


6. 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全电发票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推广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财会〔2020〕6 号文可以看到,纳税人要加快推进财税软件与全电发票平台的对接,通过入账标识可以解决电票重复报销,同时解决电票开具红字发票问题(请看第7点)。


7. 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全电发票平台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这是为了解决电票开具红字发票(负数发票)的问题,电票不能作废,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是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往往实际操作中很多开票方不按照规定回收发票或者通知受票方,直接操作开红票,从而给受票方带来很大困扰。

现在通过用途确认和入账标识解决这个问题:

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直接开;

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8. 全电发票平台暂不支持纸质发票,暂不支持成品油、稀土、机动车(含二手车)、卷烟、出口、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未来会支持,目前在老系统开具上述票种。


9. 全电发票平台全国统一,试点阶段分各地区入口,但是可以看到底层内核是一致的,这也符合金税四期以总局为主、省局为辅的大方向和思路。



二、全新发票管理方式

1. 增加了一个“新票种”——全电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2.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发票会不断简并,笔者在此预测最终会分为三大类:

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用

全电发票(普通发票)

会吸收现行的通用机打发票等地方发票,所有的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都会并入这个大类

特种发票

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替代的,如机票、火车票、出租车发票、定额发票等。如果把时间长度再拉长到5年甚至10年,这部分特种发票也会被全电发票完全替代

3. 全电发票无联次之分,三联专票、五联普票、六联专票等将走入历史。

4. 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

废除沿用了20多年的发票代码机制,直接用全国统一的20位发票号码代替,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由统一平台实时(高并发)接受发票信息后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

5. 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纳税人现阶段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未来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6. “去版式”化。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这是税局首次正式开放API,可能允许服务商或大型企业的ERP和财务软件直连税局开票、交付。

经过笔者的解读,各位小伙伴是否对本次试点更加清晰明了?

按照今年3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到2025年要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电子化,可以预测未来在发票领域还会有很大变化。

对于新平台的更深探索,金蝶发票云会持续跟进并与各位小伙伴同步,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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